活动地点
北京
温都水城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教育专家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
“青春风采”中国广播影视艺术人才展示推广活动全国组委会
活动参演项目和要求
参加范围及分组情况:
1、幼儿组(4周岁~6周岁)
2、少儿组(7周岁~9周岁)
3、少年组(10周岁~15周岁)
4、青年组(16周岁以上)
评审内容,参选要求,评分标准:
(1)校园剧,课本剧类:(满分10分。台词标准、表演准确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2)器乐类:(满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1分;综合素质1分)
1、民乐:弦乐、弹拨乐、管乐、扬琴等。
2、西洋乐:钢琴、管乐、弦乐等。
3、电声乐:电声乐队等。
4、打击乐:架子鼓、爵士鼓等。
时长:3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伴奏带,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独奏、重奏、乐队、器乐组合;除钢琴、架子鼓外其他乐器由选手自备。
(3)形体类:(满分10分。基本功、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2、体育舞蹈:国际、拉丁、恰恰、牛仔舞等。
3、武术:套路、器械等。
时长:3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器械、伴奏带等,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单人、双人、组合、集体(6人以上)。
4、广告模特:(满分10分。动作、姿态、节奏5分;表现力2分;服装、服饰1分;广告词1分;综合素质1分)
女子广告模特:泳装、礼服、旗袍、休闲(广告词:半分钟内完成)。
男子广告模特:泳装、礼服、正装、休闲 (广告词:半分钟内完成)。
时长: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长、节奏进行调度,自备服装。
(4)声乐类:(满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1、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原创歌曲、乐队等(鼓励有新的表现形式参赛;儿童组、少年组不分唱法)。
注:形式分为独唱、重唱、合唱、声乐组合、歌舞组合等。
2、戏曲:京剧、豫剧、昆曲等地方戏种。
时长:3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超时扣分。
(5)语言类:(满分10分。台词标准、表演准确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1、朗诵:《弟子规》、故事、散文、诗歌等。
2、节目主持:命题主持、随意主持。
3、影视表演:小品表演、台词。
4、曲艺:相声、快书等。
时长:3分钟以内(影视表演、节目主持每个项目各3分钟,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超时扣分)
注:歌舞组合自带耳麦
说明:以上所有项目全国决赛的伴奏均要求CD、VCD、DVD,其他不予使用。以单曲刻碟方式为佳。
(6)书画类:(满分10分,表演时间不超过2小时)
1、儿童组比赛项目:
书法类比赛内容为隶书、楷书、行书。绘画类分为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其中中国画,书法的纸不小于四尺对开(110x32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的纸规定为(55x39厘米);参赛选手进京需带上当地赛区获奖作品(装裱好),组委会将不予退还,以留备案。
2、少年组、青年组比赛项目:
书法类比赛内容为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绘画类分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水彩、水粉,作品不小于四尺对开(110x32厘米);参赛选手进京需带上当地赛区获奖作品(装裱好),组委会将不予退还,以留备案。
(7)英语口语类(满分10分。语音与语调3分,单词和语法2分,表现力与连贯性2分,创意1分,回答评委提问2分,超时间扣1分):
比赛内容可自选(包括英语诗歌朗诵、英语课文、故事、童话、英语主持、英文歌曲、英语短句、外语合唱等)。
比赛规定时间:所有项目组一律3分钟之内完成,超时扣分。(口语表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