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0177-5155-8025
快捷导航

蚌埠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规定(草案)

0
回复
8534
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2 20: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崔兴亮 于 2012-4-9 09:10 编辑

蚌埠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规定(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发展花鼓灯和泗州戏艺术,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花鼓灯艺术是指流传于淮河流域,集舞蹈、灯歌、锣鼓、小戏于一体的汉民族民间艺术;所称泗州戏艺术是指盛行于淮河两岸,集优美唱腔和质朴表演等为一体的地方戏曲剧种(俗称“拉魂腔”)。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继承与发展、普及与提高、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协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第六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专项资金,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建立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保护基金;对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事业进行捐赠的,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七条 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项目: (一)扶持建立花鼓灯原生形态保护区; (二)资助花鼓灯艺术传承人和继承人; (三)创作和生产优秀花鼓灯、泗州戏节(剧)目; (四)组织开展大型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交流和重大演出活动; (五)添置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必要设备; (六)奖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花鼓灯、泗州戏节(剧)目的编创、演职人员。 (七)实施保护和发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其他特殊措施。 第八条 市和县(区)可以根据需要成立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研究组织,开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研究,指导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保护、创新和发展。 第九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收集、挖掘、整理、研究不同流派和不同风格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成果,并采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长期保存,建立健全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资料档案及陈列展览室(馆)。 对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传统节(剧)目进行整理加工时,应当保留其原有的民间艺术特色。 第十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花鼓灯艺、泗州戏术人才培养、引进、交流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 第十一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组织花鼓灯、泗州戏老艺人和其他有较高水平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表演人员培养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新人;对有发展前途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人才,应当有计划地输送到艺术院校深造。 第十二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创作、演出、比赛和学术交流活动。 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演出团体应当重视花鼓灯、泗州戏节(剧)目的创作,提高演出质量和艺术品位,加强花鼓灯、泗州戏艺术在国内、国际间的交流。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活动,支持花鼓灯、泗州戏艺术团体的经营性演出。 第十三条 鼓励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编创、表演人员深入生活,在继承传统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其它艺术门类的精华,创作反映现实生活、表现形式多样、雅俗共赏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作品。 第十四条 文化、新闻出版、经贸、旅游、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重视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资源的开发,促进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活动与商贸、旅游、音像制作相结合,使花鼓灯、泗州戏艺术成为新兴的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开发利用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资源的文化产业项目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重要文化艺术价值的花鼓灯、泗州戏艺术舞谱、乐谱、声像资料、文档、服装、道具等,不得非法翻印、出版和复制,不得擅自出境和进行非法交易。 第十六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在花鼓灯、泗州戏艺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致使花鼓灯、泗州戏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遭受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舞网

本版积分规则

分类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北京分类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中国舞蹈网

微信号:cndance

APP下载

专心、专注、专业

合作联系

Email:Fy007@126.com      微信/电话:0177-5155-8025

©2003-2020  盐城舞者印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中国舞蹈网     苏ICP备14061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