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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新闻] 舞蹈教师在创作中应避免两个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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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14: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舞蹈创作中主题的体现是编导者完整构思的再现。创作者要体现的主题,通过舞蹈语汇表达不清楚,想要表达的内容太多、太碎。
编导者在舞蹈创作中要注意从童心、童律、童情、童趣上来把握创作思路;舞蹈主题选材中要注意有教育性,这是儿童舞蹈中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舞蹈的整体设计要具有幻想性;主题动作的选择上要有模拟性;舞蹈到达的情感必须是单纯性;在舞蹈情节的设计上要有儿童喜欢的游戏性特点。
一个儿童舞蹈应该具有内容美、构思美、音乐美、形象美、动作美、画面美的特点。从学院刚毕业的编导者,往往是将学校里学的成人素材原封不动放在舞蹈中,展现在舞台上的实际上是素材的堆积。而有些编导虽然有了一些学校生活基础,但编导技法水平以及动作设计,不能充分体现舞蹈的内涵和主题,道具使用的不巧妙,服装设计的与主题和时代不符。
2、音乐是舞蹈创作的灵魂。编导者要表现的主题与舞蹈音乐不符,与参加表演人员的年龄特点不符。
在当前的儿童舞蹈中,音乐的问题比较突出,众所周知一个好的舞蹈音乐,应该是为主题特定创作的,舞蹈与音乐存在着共同点。首先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激发强化节奏感。离开音乐,舞蹈难以充分表达感情。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表现的感情当作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验。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的协调一致。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按照音乐编舞”,这是舞蹈编导的普遍做法。当然,舞蹈并非是服从音乐。首先,舞蹈要对音乐进行选择,因为不是任何音乐都适合于舞蹈。其次,如果专为构思中的具体舞蹈作品创作音乐,就要服从舞蹈编导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编导在编舞过程中还可以对音乐提出要求。
由于种种原因,编导者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制作音乐,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挑选、剪接、复制成品音乐,为自己的舞蹈服务。而一个好的舞蹈音乐应该是烘托气氛,渲染主题的,同时也是向观众传达主题的唯一途径,更是舞蹈的灵魂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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