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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崔兴亮 于 2012-4-9 09:01 编辑
为了确保花鼓灯文化元素和淮河流域农耕文化能在花鼓灯嘉年华项目里得到真正展示、展演和展览,满足园区创作剧场综艺、主题餐厅演出的节目、音乐制作、丰富花鼓灯艺术陈列馆和花鼓灯艺术广场的布展、布置的需要,即日起公开面向社会有偿征集和接受捐赠花鼓灯图片、视频、道具、实物等资料。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照片:1949年至今的各类花鼓灯演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表演及生活、花鼓灯艺术节以及花鼓灯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文化节庆、比赛活动的图片。
(二)、视频资料:1949年至今的各类花鼓灯经典节目,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表演及生活、花鼓灯艺术节以及花鼓灯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文化节庆、比赛活动的录音、录像。
(三)、花鼓灯实物:1949年至今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花鼓灯)表演使用的:
1、服饰:(1)、鼓架子服饰(头巾、腰带、鞋),(2)、兰花服饰(头花、鞋);
2、花鼓灯伴奏乐器:(1)、花鼓,(2)、大锣,(3)、大钹,(4)小铙,(5)小镗(俗称八鼓锣或狗锣),(6)、鹤颈号(俗称尖);
3、花鼓灯表演道具:(1)、文伞(2)、手巾,(3)、扇子,(4)、垫子,(5)、鼓槌,(6)、锣槌,(7)、锣背;
4、参加花鼓灯艺术节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文化节庆、比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奖牌、演出合同书、节目单、入场券、活动方案、会刊等;
5、花鼓灯理论研究的各类图书、画册等。
三、捐赠和征集须知 1、公司将对所有应征物品进行登记编号,组织专业机构对于所有物品进行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支付相应的稿酬和收购费用,50-500元人民币不等。价值巨大的,双方还可另行协商。
2、所有应征照片、视频资料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和联系办法、拍摄背景介绍。征集方拥有照片和视频永久使用权(作者仍享有著作权),可以将其用于展览、展示、海报、招贴、制作画册和宣传品等有关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3、入选照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版权为嘉恒股份所有。应征照片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涉及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照片要求原始数据文件(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的JPEG格式,文件量不低于4MB的数码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制作展览照片和出版画册。
5、征集的视频资料要求图像、声音清晰,一律使用DVD格式刻盘,并同时发送电子文件。
6、花鼓灯表演服装、道具、伴奏乐器、理论研究图书、画册、获奖证书需要证明来源和使用人情况。
7、《视频、道具登记表》并须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投至嘉恒股份指定的电子邮箱。
8、公司将对无偿捐赠者颁发纪念证书,在捐赠物品上注明捐赠者姓名。
四、征集和捐赠物品投送地址
蚌埠市黄山大道5599号,安徽嘉恒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产业中心。
联系人:崔兴亮 联系电话:0552-4121991
邮箱:2008_512@sina.com QQ:102718949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嘉恒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嘉恒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登 记 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邮 编
征集内容 1、
2、
3、
相关情况
说明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接收日期 编号
备注:请填写上表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至指定电子邮箱2008_512@sina.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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