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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sqnyst 于 2009-3-14 14:19 编辑
深圳市南山区青年艺术团简介
深圳市南山区青年艺术团成立于2008年初,团址位于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的深圳市南山区阳光文体中心。本团是由政府重点扶持的合作馆办公益性法人社团组织。是以原创节目为主,以服务于社会大众为宗旨的专业舞蹈表演团体。
本团自从来以来,共完成了各类政府公益文化演出活动近百场。在积极参与政府公益文化,企业文化发展、以及社会文化活动中,我们致力于力原创精品、努力打造优秀的文艺作品回报社会。
2008年10月,在参加深圳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群众文艺汇演活动中,由我团演员参加演出的舞蹈、声乐节目,获得了三金一银一铜奖的好成绩。
2008年11月,在参加广东省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比赛中,由我团演员参加演出的群舞《走山》,又以最高分再一次喜获舞蹈类节目金奖。
现因工作需要,诚聘有责任心和事业感的男女舞蹈演员多名。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应聘队员须毕业于大专、中专3年以上专业舞蹈学校。
2、女生身高在1.65左右,年龄在16—22周岁。
3、男生身高在1.78左右,年龄在16—22周岁。
4、专业基本功扎实,表达准确。
5、热爱舞蹈事业,能吃苦耐劳,尊重队友,服从组织管理。
报名方式:
请通过网络将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或演出视频)发往 nsqnyst@163.com
进行报名初审。
报名时间:
即日起,在收到邮件的4个工作日内,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
面试内容:
基本功,个人技巧展示,舞蹈片段表演(自备音乐)。
待遇说明:
1、经面试同意录取试用者,由团里和当事人签定二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基本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伙食补贴包括在内)免费提供集体宿舍(水电费自理),演出补贴另计。
2、试用期满,由团里和当事人签定正式录用合同。第一期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包括按规定享受的50%社会保险,伙食补贴,水电费自理)另加意外人身保险和演出补贴。
3、凡工作期限满半年者,须参加由我团举办的业务考核,对有能力,表现优秀的队员,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不同标准除重新调整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政府规定的有薪假期和年终双薪。
补充说明:个人条件及业务能力特别优秀者,工资待遇不受上述第2条款约束,具体事项面谈。
面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西路(火车西站附近)阳光文体中心二楼南山区文化馆舞蹈排练厅
办公地点:阳光文体中心一楼南山区文化馆108室
联 系 人:马老师 ;
13537592756
0755—26273528
QQ:984258971
工作邮箱:nsqnyst@163.com
特别说明:本招聘说明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团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南山区青年艺术团
2009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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